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逢昌營造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3-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53巷11弄9號旁 | 逢昌營造有限公司-112建字第0078號新建(含拆除)工程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許伯元等5名住宅新建工程,北市112建字第0078號,泥沙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16 |
| 2 | 2023-11-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 逢昌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有害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應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承攬「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國定古蹟臺北機廠柴電工場、舊技工養成所等建物修復再利用工程」,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尚未審核通過前,其工程所產出之有害廢棄物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代碼C-0701],即大於原核准數量之百分之十)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16 |
| 3 | 2023-09-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前 | 逢昌營造有限公司-國立歷史博物館修復及再利用第二期工程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國立歷史博物館修復及再利用第二期工程,泥砂土污染路面)(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06 |
| 4 | 2023-03-0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 | 逢昌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6)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18 |
| 5 | 2021-12-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48號 | 逢昌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有害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應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 (承攬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國定古蹟臺北機廠柴電工場修復工程],計畫書變更尚未核准前即先行產出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超過核准量之10%)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2-16 |
| 6 | 2020-04-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200號 | 逢昌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案經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109年3月GPS車機異常車輛名單,發現昇記建材有限公司車輛759-TL之遞送三聯單(聯單編號:H42C415710900048、H42C415710900046及H42C415710900047)有「應到處理廠而未到」之異常態樣,並函請該公司說明異常原因,依該公司所提供之遞送三聯單,清除機具為KEG-0669,惟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前述三筆聯單之清除機具仍為759-TL,貴事業未於期限內連線修改實際清運機具車輛為KEG-0669,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4-30 |
| 7 | 2020-02-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基隆市 | 新北市三芝區中正路二段三九號一樓 | 逢昌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三十一條規定:「…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合先敘明。 2.依據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文說明略以:「...昇記建材有限公司車輛KEA-1396之聯單編號C10A411610800002有「應到處理廠而未到」之異常態樣,故本局函請該公司說明異常原因及檢附GPS相對應之聯單,該公司表示因調度需要改派057-BL。經查該公司檢附之遞送三聯單,清除機具為057-BL...等。」,惟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筆聯單之清除機具仍為KEA-1396,該筆聯單事業機構係為貴公司,貴公司未於期限內連線修改實際清運機具車輛為057-BL,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本局將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2-21 |
| 8 | 2017-10-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北投區公館路340巷28號前路面 | 逢昌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 (工程名稱:奇岩段住宅大樓新建工程,建號:105建字第0088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20 | |
| 9 | 2017-07-01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北投區公舘路340巷28號對面 | 逢昌營造有限公司-105建字第0088號新建(含拆除)工程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奇岩段住宅大樓新建工程105建字第0088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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