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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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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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2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下罟子段臺北商港南碼頭港區內 | 東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公司辦理之「新北市OOOOOOOOOO產業園區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2FN****-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合計28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記缺失10點。 (二)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記缺失4點 (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四)監測錄影及記錄:攝影鏡頭設置數量不足,記缺失4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19 |
2 | 2024-03-2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臺北101大樓停車場內) | 東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機車未完成當年度排氣定期檢驗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25 |
3 | 2019-07-1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基隆市 | 基隆市仁愛區愛二路24號前 | 東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車輛(AMY-5262)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錄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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