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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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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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4-2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一一巷二號 | 華國冷凍乾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製造、加工分裝之生產,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4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7-03 |
2 | 2022-08-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1段11巷2號 | 華國冷凍乾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貴公司從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製造、加工分裝之生產,經查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4批第2類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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