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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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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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0-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自113年02月2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限改日期:113年01月24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五結鄉國民一段1007、1009地號 | 鈞灝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土石方堆置場作業(堆置地點:宜蘭縣五結鄉國民一段1007及1009地號等2筆土地),該2筆土地地號土石方堆置量約605平方公尺,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範疇(作業環境內設計或實際之堆置總體積達5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總面積達250平方公尺以上之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26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址未取得本府核發之堆置場許可文件(貯留許可文件)狀態下,即逕行從事土石方堆置場作業,並將場區逕流廢水貯留於場區內,且作業場所亦未依規定設置遮雨、擋雨及導雨措施,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2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23 |
2 | 2021-12-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五結鄉利工段186-44地號 | 鈞灝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自來水管配管工程作業(作業地點:本縣五結鄉利工段186-44地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8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於配管工程作業過程中,因未設置有效容積之沉沙池,將工地內作業中未妥善處理之營建廢料及污泥(混濁黃色污泥水)逕自排放棄置進道路旁雨水溝,經利澤大排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1-17 |
3 | 2021-02-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五結鄉溪濱路三段(國道5號高速公路橋下) | 鈞灝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之規定,並依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裁處。 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2月6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1667),行經五結鄉溪濱路三段(國道5號高速公路橋下),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無覆蓋防塵網。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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