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蘇澳分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1-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蘇澳鎮蘇澳港港區出入口處 | 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蘇澳分公司 |
違反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之規定,並依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裁處。 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1月7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6668),行經蘇澳港港區出入口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05 |
| 2 | 2024-04-0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9月3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8碼頭管制站 | 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蘇澳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KLA-666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2 |
| 3 | 2021-06-18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蘇澳鎮永春路80號 | 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蘇澳分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0年6月18日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MS)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清除許可列管車輛(車號:HF-696)於110年6月份期間,GPS裝置高達11次無聯單軌跡情形,經本局多次輔導了解,貴公司表示為車機故障造成異常,惟未維護清除許可設備正常運作且未向本局報備故障修護,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第11點第1項第3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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