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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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9-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頭城鎮濱海路五段370號 | 景勝漁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員所有景勝漁行於本縣頭城鎮濱海路五段366~370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非屬水污防治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1日派員稽查,查獲該員逕將事業運作過程中廢水排入該址旁堤防處,經採樣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33 mg/L,參考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1,140 mg/L,參考限值:100 mg/L),其所排放之廢水已有影響地面水體品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8月22日改制環境部) 106年12月29日環署水字第1060104625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以罰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16 |
2 | 2017-08-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頭城鎮濱海路五段366號 | 景勝漁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有景勝漁行從事食品製造業(水產品),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17日派員查獲逕將未妥善處理之廢(污)水經由排水管棄置於海域,另該廢水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7100mg/L(最大限值100mg/L);懸浮固體2060mg/L(最大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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