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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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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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7-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22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頭城鎮拔雅林三段985、996-999地號 | 富連城建設有限公司-富連城建設有限公司電梯間、樓梯間、停車空間、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於本縣轄內頭城鎮拔雅林三段985、996~999地號等5筆土地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並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 ,本府派員於112年6月8日稽查,查該工程未設置沉沙池及放流口等污染削減措施,其未依據削減計畫內容實施之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現場開立違反環保法規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G-21-00095),限期該公司應於112年7月7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派員於112年7月10日複查,發現該工程之沉沙池尺寸與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內容不符,因限改仍未完成改善,核已再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04 |
2 | 2023-06-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頭城鎮拔雅林三段985、996-999地號 | 富連城建設有限公司-富連城建設有限公司電梯間、樓梯間、停車空間、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該公司於本縣轄內頭城鎮拔雅林三段985、996~999地號等5筆土地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並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 ,本府派員於112年6月8日稽查,查該工程未設置沉沙池及放流口等污染削減措施,其未依據削減計畫內容實施之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另查該工程於工區大門排放廢水經人文國民中小學之生態池後流至頭城溪,於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10 mg/L,最大限值:3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二、另本府派員於112年6月20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該工程設置排放管線排放廢水至人文國民中小學之生態池後流至頭城溪,於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11.75,最大限值:6~9;懸浮固體:8,030 mg/L,最大限值:3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從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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