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宜蘭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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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1-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15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一○三之一○號 | 宜蘭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中心(地址: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103之10號)為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於本(113)年1月5日放流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69.0 mg/L,最大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103 mg/L,最大限值:10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29 |
2 | 2022-04-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103之10號 | 宜蘭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所屬宜蘭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地址: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103之10號)為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宜縣環排許字第10151-10號)在案。於111年4月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污)水自動監測管理資訊系統顯示該中心水質監測出現異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發現該中心於111年3月2日懸浮固體(SS)前1日有效監測紀錄值未達50%,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附件一、自動監測(視)設施作業規定第9及10點,懸浮固體之自動監測設施,無法於12小時內完成校正或維護,致日有效監測紀錄值百分率未達50%,應於執行人工採樣1次,上述各項情形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26 |
3 | 2021-04-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7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103之10號 | 宜蘭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排放廢(污)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02 |
4 | 2020-05-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一○三之一○號 | 宜蘭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中心從事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流量大於250 CMD),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宜縣環排許字第10151-10號)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5月28日派員稽查,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9)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940 mg/L,最大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949 mg/L,最大限值:1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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