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中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廠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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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4-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三星鄉尚武村中興路一號 | 中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於本縣三星鄉尚武村中興路1號從事土石加工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宜縣環貯許字第10267-02號)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11日派員稽查,查獲該廠設置一支多餘管線於廠內延伸至蘭陽溪河床(座標點:24.7034883,121.7274662),其未依登記事項運作之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12 |
2 | 2015-09-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三星鄉尚武村中興路1號 |
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九計算結果,應裁處罰鍰新臺幣1萬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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