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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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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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1-21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正康一街 | 上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等5筆-「誠永營造-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21日(星期日)13時03分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具作業產生聲響及工具敲打聲響,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3-20 | |
2 | 2023-11-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正康一街18號對面 | 上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等5筆-「誠永營造-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6日派員稽查,現場從事開挖作業,查貴公司於開挖區域設有4台沉水馬達直接抽至地面沉澱區域,惟沉澱效果不佳,致該股泥黃色廢(泥)水續流至道路側溝造成明顯色差,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18 |
3 | 2023-10-22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正康一街18號對面 | 上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等5筆-「誠永營造-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22日(星期日)13時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挖土機)作業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2-18 | |
4 | 2023-09-22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正康一街13號前 | 上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等5筆土地-「誠永營造-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日派員稽查,現場動力機械(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1.7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之規定,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告發並限期至112年9月4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9月22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5.5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3.5分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05 | |
5 | 2023-09-19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正康一街13號前 | 上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等5筆土地-「誠永營造-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1.7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之規定,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告發並限期至112年9月4日前完成改善;復於9月19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引孔機)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3.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1.3分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9-26 | |
6 | 2023-09-05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正康一街13號前 | 上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等5筆土地-「誠永營造-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1.7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之規定,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告發並限期至112年9月4日前完成改善;嗣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9月5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90.7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18.7分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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