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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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0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桃園市政府環 |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路88號(後方水溝) | 越愛鄰飲食店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水溝排放口周邊混濁污染物致污染水溝,經查證屬1年內第2次違反者。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2-05 | |
2 | 2024-04-1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桃園市政府環 |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路88號(後方水溝) | 越愛鄰飲食店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排放含油脂之污水至水溝致污染環境。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24-06-12 | |
3 | 2024-03-09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15日。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路88號 | 越愛鄰飲食店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廚房洗滌區產生之污水未經過濾及油水分離設備,逕直接排放至周界溝渠,導致溝渠阻塞及有油脂淤積污染水溝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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