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威力倉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09-18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後坑段593地號 | 威力倉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3年9月6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後坑段593地號等13筆土地稽查,該址係貴公司起造之新建倉儲設備等工程,現場查獲違反「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第7條(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及第9條(依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共計1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並限期於113年9月13日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3年9月18日至違規地點複查,查獲現場前開缺失仍未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2 |
2 | 2024-09-0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後坑段593地號 | 威力倉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6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後坑段593地號等13筆土地稽查,該址係貴公司起造之新建倉儲設備等工程,現場查獲違反「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情形如下: 1.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10點。 2.第9條(裸露區域):依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 上述缺失共計14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2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