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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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廠內設有一座簡易式豆渣截留措施,惟廢水設施未有效處理廢水,導致灰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區域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0 |
2 | 2024-04-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健行路一一五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4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健行路115號) 現場製程以廢木材為燃料並以鍋爐燃燒使用,另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中再利用廢棄物為廢木材、再利用製程名稱為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再利用用途為燃料、最大月再利用量為每月15公噸及設備名稱為圓筒型鍋爐(設備噸數為每小時1.8噸),另現場經詢老闆表示燃料(廢木材)使用量每年約300公噸(每日約1噸),惟未取得燃料使用許可證逕行使用,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28 |
3 | 2023-06-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類製品製造加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經查廠內製程廢水經收集後,排放至一座簡易式豆渣截留措施,惟廢水處理設施未能有效處理廢水,致灰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健行路雨水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28 |
4 | 2023-06-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類製品製造加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13日派員稽查,查廠內廢水處理設施未能有效處理廢水,作業廢水排入廠內溝渠,致灰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健行路雨水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13 |
5 | 2023-05-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類製品製造加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18日派員稽查,查廠內廢水處理設施未能有效處理廢水,作業廢水排入廠內溝渠,致灰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區域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16 |
6 | 2023-02-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於112年2月7日派員複查,查獲貴公司自111年8月22日起迄今仍持續收受廢木材並於營運期間皆有從事廢木材再利用(作為燃料),惟貴公司從事廢木材再利用仍未將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作成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3-02 | |
7 | 2022-09-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2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灰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區域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地面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14 |
8 | 2022-08-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核准字號:H10802220001,再利用項目:R-0701廢木材),案經本局於111年8月22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從事廢木材再利用,未將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作成紀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1-17 | |
9 | 2022-07-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7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灰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區域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2-12 |
10 | 2022-04-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灰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區域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15 |
11 | 2021-11-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乳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管道並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4-25 |
12 | 2021-10-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乳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管道並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通知貴公司至110年10月12日17時前改善完成,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13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4-11 |
13 | 2020-03-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廠內廢水沉澱槽馬達故障,致含豆渣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排放至廠外區域排水道,續流至南崁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8-24 |
14 | 2019-04-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豆類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廠內廢水處理設施管理疏失,致含豆渣作業廢水排放至廠外區域排水道,續流至南崁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15 |
15 | 2018-09-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從事豆干製造,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月23日前往稽查,廠內豆干製造過程產生之底渣混合物(D-1199),雖於107年9月27日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惟查閱資料後,查獲貴公司業於107年9月21日清除前揭廢棄物,屬清除事業廢棄物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之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3-11 | |
16 | 2018-09-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廠內底渣混合物(D-1199)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8-10-30 | |
17 | 2018-09-0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豆干製造,廠內之燃材鍋爐之廢氣,雖已經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處理後排放,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稽查人員於廠區周界外,以目視判定,廠內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8-10-30 | |
18 | 2018-08-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豆干製造,廠內之燃材鍋爐之廢氣,雖已經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處理後排放,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稽查人員於廠區周界外,以目視判定,廠內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8-09-26 | |
19 | 2018-07-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永力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豆干製造,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及處理,排入廠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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