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國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工廠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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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寧路七三號、七三之一號 | 國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工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中壢工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2103-14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9月30日起至118年9月29日止。查貴公司中壢工廠前述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201至污染源E210蒸氣鍋爐之排放管道P074,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經查貴公司第一次檢測於109年9月9日(季別:七月至九月)執行定期檢測,依法應與第一次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惟貴公司113年未於113年7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期間進行定期檢測,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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