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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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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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1274巷35之2號 | 宥嘉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887-06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5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5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化學需氧量:43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8-06 |
2 | 2019-03-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三民里中正路一二七四巷三五之二號 | 宥嘉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887-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11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銅:3.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3.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27 |
3 | 2016-05-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1274巷35-2號 | 宥嘉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6-07-15 | |
4 | 2016-02-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三民里中正路一二七四巷三五之二號 | 宥嘉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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