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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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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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0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臺北國際航空站) | 亞通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4,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27 |
2 | 2024-10-2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北市 | 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一路16號(桃園市政府排煙檢測站龜山站) | 亞通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使用中之大型車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黑煙不透光率:1.1m-1)(移動污染源類型A=3.3334,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13 |
3 | 2023-09-1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北市 | 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一路16號(桃園市政府柴油車排煙檢測站) | 亞通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使用中之大型車經本局之檢查人員目測、目視或遙測不符合排放標準經本局通知至指定地點受檢,檢驗超過標準。(黑煙不透光率:1.2m-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3-10-31 |
4 | 2022-09-1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臺北國際航空站) | 亞通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2-06 |
5 | 2021-08-1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北市 | 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一路16號(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 | 亞通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使用中之大型車經本局之檢查人員目測、目視或遙測不符合排放標準經本局通知至指定地點受檢,檢驗超過標準。(黑煙不透光率:1.0m-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22 |
6 | 2020-12-2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北市 | 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一路16號(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 | 亞通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使用中之大型車經本局之檢查人員目測、目視或遙測不符合排放標準經本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黑煙不透光率:2.4m-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26 |
7 | 2016-12-3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北市 | 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市自強二路6號 | 亞通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使用中之大型車經本局之檢查人員目測、目視或遙測不符合排放標準經本局通知至指定地點受檢,檢驗超過標準(排煙污染度:37%)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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