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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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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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11-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田心子段下田心子段一五三一、一五三一之一等二筆 | 尚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起造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4B1077,地號:大溪區田心子段下田心子小段1531、1531-1地號等2筆),領有本府核發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下稱削減計畫),該營建工地目前施工至開挖階段,其削減計畫登載之沉砂池共1座且使用塑膠材質(長:6.4公尺、寬:3.2公尺、高1.85公尺)有效容量為38立方公尺,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1月7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時,發現營建工地使用6座塑膠圓桶(直徑:1.9公尺、高:2.2公尺,容積5噸桶)及3座塑膠圓桶(直徑:1.6公尺、有效水深:0.8公尺)作為沉砂池,有效容量共為34.8立方公尺,與核准之削減計畫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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