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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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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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2-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953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pH4.8,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0-9.0),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限期貴公司於113年1月21日前改善完成,並於113年2月5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檢測pH:4.8,貴公司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按次處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6-12 |
2 | 2024-01-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1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4825-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pH4.8、化學需氧量10400mg/L、生化需氧量5570mg/L、懸浮固體33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0-9.0、化學需氧量100mg/L、生化需氧量30mg/L、懸浮固體3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4-29 |
3 | 2023-05-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3-09-19 | |
4 | 2022-11-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3-04-02 | |
5 | 2022-07-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22-09-28 | |
6 | 2022-03-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22-05-06 | |
7 | 2021-12-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稽查時貴公司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貴公司鍋爐之燃燒原料係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板),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貴公司未具備廢木材再利用資格,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22-01-10 | |
8 | 2019-10-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製程廢水(豆干、豆渣廢水)未妥善處理,經管線沿廠外排水溝,續流至最終承受水體(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0-08-14 |
9 | 2019-08-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命貴公司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原美福龍有限公司)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豆類食品加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確認貴公司廢水排放水量已逾20公噸/日以上,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業別,項次44),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並於貴公司廢水排放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57.2mg/L、化學需氧量12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0-02-10 |
10 | 2019-02-0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作業產生之豆渣未妥善收集處理,逕排放至溝渠污染水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9-07-25 | |
11 | 2019-01-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廠內磨豆機中繼桶阻塞,致白色豆渣廢水溢流至廠房旁溝渠,並續流至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19-07-03 |
12 | 2018-12-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1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廠內廢水未妥善收集至污水處理設備,致乳白色廢水溢流至廠房後方溝渠,並續流至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19-03-04 |
13 | 2018-11-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 | 永洲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廠內廢水處理設備效果不佳,致產生之乳白色廢水排放至廠房後方溝渠,並續流至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19-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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