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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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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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三五七巷八八號 | 信嘉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1月13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貴公司從事金屬脫脂、皮膜處理及粉體塗裝等金屬表面處理作業現場查獲貴公司111年11月至112年7月間之事業廢棄物申報內容,非有害廢集塵灰委外清除處理部分均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委託清除、處理情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3-05 | |
2 | 2024-07-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357巷88號 | 信嘉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有金黃色廢水排放情形,經查貴公司廠內廢水收集陰井中金黃色廢水已呈現高水位且抽水馬達未有作動,致廢水疏漏至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現場貴公司將馬達恢復正常使用,並將廢水抽至調勻槽(T01-01)停止疏漏行為,惟貴公司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導致場內廢水疏漏至承受水體(社子溪)。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18 |
3 | 2023-10-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357巷88號 | 信嘉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19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為硝酸鹽氮78.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硝酸鹽氮5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14 |
4 | 2018-10-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上陰影窩19之2號 | 信嘉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pH10.1,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0至9.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18 |
5 | 2017-05-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楊新路三段357巷88號 | 信嘉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塔(A004)壓降值為54mmH20 (許可證操作條件10至40mmH20),及流率大於600L/min (許可證操作條件150至450L/min),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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