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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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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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水美里民富路一段301號 |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 (桃市環排許字第H0712-07號),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2日派員至貴廠廢水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7.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12 |
2 | 2022-09-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水美里民富路一段三○一號及三○一之一號 |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楊梅區水美里民富路1段301號、301之1號從事乳品製造業,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9月28日前往稽查,查貴廠委託旭誠環保事業有限公司清除製程產出之食品加工污泥(代碼R-0902),至合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惟未依規定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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