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7-2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介壽路300號前 | 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8902)於114年7月25日14時43分,行經本市公告之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違反地點:介壽路300號前),惟未於稽查日前1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測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11 |
| 2 | 2025-06-1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介壽路300號前 | 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5318)於114年6月18日15時10分,行經本市公告之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違反地點:介壽路300號前),惟未於稽查日前1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測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10 |
| 3 | 2025-03-2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部逸散查核案件,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稽查,現場運作中,查核物料堆、車行路徑、出入口等,發現3項缺失未符合逸散管辦規定:(一)車行路經舖面有色差髒污,記缺失4點。(二)堆置區未安裝專用水表且堆置區未灑水防制(查核時灑水管線故障),記缺失4點。(三)洗車平台未安裝專用水表且平台無跳動路面,記缺失4點,共記缺失12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5-13 |
| 4 | 2025-03-1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介壽路300號前 | 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5266)於114年3月12日16時44分,行經本市公告之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違反地點:介壽路300號前),惟未於稽查日前1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測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14 |
| 5 | 2021-10-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事業現場發現貯存區衍生性廢棄物廢塑膠(D-0299)及產品砂石混合物下方有堆置廢木材(R-0701)未登載於桃園市政府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貴事業未於實質運作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18 |
| 6 | 2019-10-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勾稽結果(勾稽區間:108年9月~109年8月),發現貴事業於108年10月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再利用投入量17621.81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製程每月最大量(14000公噸)百分之十,未依規定申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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