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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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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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梅高路二段668巷70號 |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4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生活污水輸送至廢水處理設備調勻池T01-01時管線脫落,貴廠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導致該股廢污水、污泥續流至廠區外溝渠。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19 |
2 | 2021-11-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梅高路二段六六八巷七○號 |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保局稽查時使用pH:10標準液進行自動監測系統比對,貴事業現場系統pH顯示紀錄值為10.2,狀態代碼應顯示超限紀錄值11,惟貴事業自動連續監測系統卻顯示正常排放紀錄值10,依照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當監測標的超出放流水標準pH:6~9,自動監測系統狀態代碼應顯示超限紀錄值1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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