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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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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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3-0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二八巷五之一號 | 台灣勵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3月5日至貴公司進行限期改善複查,發現貴公司提供109年第四季原(物)料使用量及核定使用量仍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年使用量,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30 |
2 | 2020-07-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28巷5-1號 | 台灣勵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從事印刷業,並有產出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生活垃圾(D-1801)等事業廢棄物,係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於營運前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9-18 | |
3 | 2020-04-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二八巷五之一號 | 台灣勵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6403-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提供之108年原(物)料:醋酸乙酯(EAC/乙酸乙酯)、膠水(AD502S)、油墨(UNIVURE)、標準溶劑、慢、油墨(AL FOIL BN842)、油墨(TOYO)、油墨(Siegwerk)使用量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使用量。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01 |
4 | 2017-03-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二八巷五之一號 | 台灣勵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案係行例行性稽查。2.查台灣勵遠股份有限公司為印刷製造業,主要以醫品藥材包裝生產為主,製造流程係以半成品PET及PTP(鋁薄材)進行印刷、貼合後加工裁切、沖片後為產品。3.現場稽查時,現場有印刷機1台、貼合機1台、沖片機3台、裁切機4台及檢品機3台。現場污染源印刷機及貼合機均操作中,現場有使用油墨有機溶劑及硬化劑。4.查該公司105年原物料用量為26.344公噸,已達列管要件,該製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惟稽查時其製程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定。5.現場告知廠方人員未取得操作許可證不得操作,現場並會同廠方人員,會同並拍照。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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