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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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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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永平里一○鄰新農街二段二○九巷六二弄七三號 | 進富玻璃有限公司楊梅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2月1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新農街二段209巷62弄73號稽查,發現現場廢玻璃(R-0401)堆置區及產品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位置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5-01-13 | |
2 | 2023-10-2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龍潭區中原路371之1號(金龍段1963地號)24.846846846846848,121.20105217941776 | 進富玻璃有限公司楊梅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112年10月27日配合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至本市龍潭區金龍段1963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公司現場貯存土木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貴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4號),惟許可證內容未核准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貴公司又將場內貯存廢棄物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瑞崧營造有限公司)(110金門縣廢乙清字第0001號)清除至源泰公司及榮茂公司非法貯存、處理(掩埋、焚化)、未指示合法處理機構致廢棄物留置清除車輛車斗上涉流向不明。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6-04 | |
3 | 2023-06-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楊梅區幼獅段830-1地號 | 進富玻璃有限公司楊梅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前於111年9月2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高青路50號旁(楊梅區幼獅段830-1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玻璃纖維及玻璃砂,本局續於同月27日至該址稽查,查獲貴廠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1年11月26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2年6月20日至貴廠複查,查貴廠仍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仍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23 | |
4 | 2022-09-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二段209巷62弄73號(前案地址:楊梅區高青路50號旁) | 進富玻璃有限公司楊梅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111年9月2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高青路50號旁(楊梅區幼獅段830-1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玻璃纖維及玻璃砂,本局續於同月27日至該址稽查,查獲貴廠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3-05-26 | |
5 | 2021-06-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永平里一○鄰新農街二段二○九巷六二弄七三號 | 進富玻璃有限公司楊梅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110年勾稽專案,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再利用營運紀錄申報系統,貴事業聯單申報異常,未於30日內再利用完成(聯單號碼:B231153510900718),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8-09 | |
6 | 2020-03-0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永平里一○鄰新農街二段二○九巷六二弄七三號 | 進富玻璃有限公司楊梅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經查貴公司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逕行於109年3月9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25-Z9)過戶予巨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1-18 | |
7 | 2018-11-1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永平里一○鄰新農街二段二○九巷六二弄七三號 | 進富玻璃有限公司楊梅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7年11月15日立誠(進富)字第1071115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7年10月4日完成公司地址變更,惟遲於107年11月15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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