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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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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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2-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貴公司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13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鐵南路十段599巷118號 | 友成玻璃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0月20日、11月23日、12月5日及12月8日皆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高鐵南路十段599巷118號稽查,稽查時現場製程作業中,查獲貴公司111年12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止之有機溶劑年使用量已達環境部公告之第八批第二類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總設計或總實際使用量達20公噸/年以上,且其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者),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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