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盧森堡商濂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三廠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9-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822巷10號 | 盧森堡商濂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係從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736-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9月24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560mg/L(標準10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2-26 |
| 2 | 2025-07-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822巷10號 | 盧森堡商濂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係從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4736-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7月22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76mg/L(標準100mg/L),上述項目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04 |
| 3 | 2024-06-0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寶山鄉園區二路 | 盧森堡商濂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三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5126)於113年6月5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19 |
| 4 | 2022-08-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64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822巷10號 | 盧森堡商濂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係從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4736-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17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為化學需氧量1,090mg/L、生化需氧量667mg/L及懸浮固體385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生化需氧量30mg/L及懸浮固體3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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