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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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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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八一四巷六六號 |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23日派員前往貴事業稽查。經查貴事業113年5月22日廢水處理操作日報表,貯留槽1進流水錶紀錄:494097立方公尺/494122立方公尺,當日進流水量為 25CMD;貯留槽1出流水錶紀錄:564128立方公尺/ 564562立方公尺,當日出流水量為 434CMD,進出流水錶流量有異常,且無法提出應每年至少校正一次之校正紀錄,顯然未依上述規定維護及校正該設施維持其正常功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05 |
2 | 2020-12-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大新路814巷91號 |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廢棄物暫存區有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紙混合物(D-0699)、廢木材混合物(D-0799)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型垃圾(D-1801)露天堆置情形,查該貯存地點部分底部設有鋪設棧板並於頂部覆蓋帆布,惟現場仍有多數廢棄物廢棄物未有鋪設帆布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5-01 | |
3 | 2019-12-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814巷66號 |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2)(操證字第H2201-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固定污染源機械鑽孔區(E223)機台上方收集廢氣之管線未依許可內容進行配置,逕自將該機台產生之廢氣收集至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224)處理,與前開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許可登載為其他袋式集塵器(A223)],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2-20 |
4 | 2019-12-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814巷66號(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2-17 |
5 | 2016-12-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大新路八一四巷六六號 |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9月份、10月份、11月份及12月份之放流水超過核准量,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09 | |
6 | 2016-03-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814巷66號 |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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