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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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1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28日。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36號前方羊稠坑溪 | 曼谷泰式料理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14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中山路36號前之羊稠坑溪稽查,目視溪水呈灰色,查該股灰色廢水係臺端(即曼谷泰式料理)廚房廢水經油水分離槽後排放於後方水溝, 稽查時已未有廢水排放情形,惟該股廢水長期排放於後方水溝致油脂、殘渣淤積且產生異味,影響環境衛生。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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