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昭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05-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昭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證字第H5087-05號、燃證字第H267-01號」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28日派員會同環境部至貴公司執行工廠排放管道戴奧辛稽查檢測,受測污染源蒸氣鍋爐(E401)正常運作,受測排放管道為P401。檢測結果:P401戴奧辛檢測濃度為0.618 ng-TEQ/Nm3,不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所訂戴奧辛排放標準0.5 ng-TEQ/Nm3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證字第H5087-05號、燃證字第H267-01號」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28日派員會同環境部至貴公司執行工廠排放管道戴奧辛稽查檢測,受測污染源蒸氣鍋爐(E401)正常運作,受測排放管道為P401。檢測結果:P401戴奧辛檢測濃度為0.618 ng-TEQ/Nm3,不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所訂戴奧辛排放標準0.5 ng-TEQ/Nm3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18 |
| 2 | 2024-01-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二段261號 | 昭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29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真色色度:485(限值:40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05 |
| 3 | 2023-11-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二段261號 | 昭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27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真色色度:690(限值:400)、化學需氧量:185mg/L(限值:16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15 |
| 4 | 2022-05-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二段261號 | 昭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09 |
| 5 | 2020-08-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259號1樓及261號1樓 | 昭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5)」(證號:H5138-03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27日至該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501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501)操作中,其檢測結果:氮氧化物濃度為123ppm(氮氧化物排放標準10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17 |
| 6 | 2020-08-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259號1樓及261號1樓 | 昭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5)」(證號:H5138-03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27日至貴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501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501)操作中,其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為93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30mg/Nm3)。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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