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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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0-10-1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桃園市龜山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 | 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055-VN車輛檢測結果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0m-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02 |
| 2 | 2019-02-2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福昌里忠孝西路一八五號二樓 | 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7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1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查貴事業於107年7月17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928-QD、7H-573、7H-895)停用報停,惟遲於108年6月17日方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19-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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