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07-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三德街5巷35號(坑口段883地號) | 明泉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於113年7月12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蘆竹區坑口段883地號稽查,稽查時現場蒸煮廚餘設備正以廢木材作為燃料蒸煮廚餘中,查該廢木材(R-0701)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種類(編號二、廢木材),惟臺端(即明泉畜牧場)未具備廢木材(R-0701)再利用資格,逕自從事再利用行為。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9-18 | |
2 | 2022-11-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三德街5巷35號 | 明泉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場內之燃木鍋爐正燃燒場內產生之廢木材(板)(R-0701)蒸煮廚餘,雖設有簡易洗滌塔1座,惟稽查時未有開啟使用,導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22 |
3 | 2022-10-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三德街5巷35號(蘆竹區坑口段883地號) | 明泉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2-20 | |
4 | 2020-07-1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三德街5巷35號 | 明泉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即明泉畜牧場)收受事業產生之廢木材作為燃料之再利用作業,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8-21 | |
5 | 2018-12-0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海山路一段198號 | 明泉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端於本市蘆竹區海山路一段198號從事畜牧業,惟場內部份豬糞流至場外溝渠,造成水溝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9-08-20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