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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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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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10-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116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H1933-14號),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應每日及執行監測設施維護作業後進行一次。惟查CEMS管理平台每日校正資料發現貴廠110年10月7日未進行不透光率校正,本局於110年12月10日派員至現場查核並檢視貴廠提供之測試校正日報表,確認當日因DAHS軟體異常錯過校正觸發時間,致未進行不透光率校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14 |
2 | 2020-04-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一六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產出之廢集塵灰經採樣檢測結果,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為2.33ng I-TEQ/g,超過有害事業認定標準1.0ng I-TEQ/g,認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未登錄該廢棄物為有害事業廢棄物。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7-15 | |
3 | 2018-07-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限期貴公司(大園廠)於107年10月16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一六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大園廠)107年6月申報資料中,「焚化爐二次燃燒室出口之燃燒氣體溫度1小時平均值」、「煙道出口一氧化碳(CO)1小時動平均值」、「焚化爐出口排氣中含氧量1小時平均值」等焚化爐操作運轉條件,與貴公司(大園廠)空氣污染物自動連續監測設施(CEMS)及數位控制系統(DCS)之監測數據不符,貴公司(大園廠)未切實依規定,將前述之相關操作運轉條件進行記錄並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第9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29 | |
4 | 2018-07-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08年3月5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一六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大園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大園廠)進行排放管道P201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本案稽查查核結果,一氧化碳相對準確度16.92%,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附錄二與附錄三相對準確度性能規格(一氧化碳為7.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2018-11-19 | |
5 | 2017-03-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14鄰潮音北路270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之廢紙混合物(D-069)貯存區,其部分廢棄物未以帆布覆蓋,與本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31 | |
6 | 2017-02-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一六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第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2),證號:H1933-10號」操作許可證,稽查時發現M02製程於106年1月24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第7條第1項第1款及同條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17 | |
7 | 2015-06-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116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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