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07-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華興路一段271巷198號(田心段876地號) | 畊文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市大園區華興路一段271巷198號從事畜牧業,案經本局112年7月21日前往稽查,稽查時場內正以燃燒廢木材蒸煮廚餘中,查該廢木材來源係由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R-0701),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廢木材再利用,惟臺端未取得廢木材再利用身份,即逕自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8-28 | |
2 | 2023-06-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華興路一段271巷198號 | 畊文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市大園區華興路一段271巷198號從事畜牧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6月12日前往稽查,查場內因清洗廚餘桶槽不慎將清洗桶槽水排至場外灌溉溝渠再續流至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崁腳埤)。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03 |
3 | 2018-01-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華興路一段172巷198號 | 譚樹雄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設有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烹煮廚餘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15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