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台億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19-12-12 | 環境教育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5樓511會議室 | 台億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暨違反環境教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附表規定裁處。 經於108年11月19日以雙掛號方式寄送環境講習通知單(40-108-080023-0),惟未於指定時間到課,且未辦理延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0-07-09 | |
| 2 | 2019-05-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三段446號 | 台億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暨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4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登輝加油站係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對象,惟未於法定期限前完成107年第2期(7~12月)水污費之報繳,經本局發函催繳後,仍未能於90日內履行申報繳納義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19-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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