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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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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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權路五號 | 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事業屬前揭公告事項四指定對象,惟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線上審查系統(案號:OOO),發現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於113年O月O日起代理,依法應於30日內(113年O月O日前)設置甲級處理技術員,貴事業遲於113年O月O日才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9-30 | |
2 | 2018-09-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權路五號 | 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0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8-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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