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2-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保安路341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114年11月25日派員至大園區沙崙段沙崙小段534、534-1、534-2、534-3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存放噴砂廢棄物(D-2407)、廢鐵(R-1301)、廢木材(R-0701)及廢塑膠(R-0201)之情形,現場經由土地所有權人,亦即貴廠「桃廠沙崙S606儲槽鐵件檢修及噴砂除鏽油漆工程」之承攬商(元璟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陳志明)坦承,前述廢棄物(噴砂廢棄物D-2407)係源於貴廠轄下儲槽工程產出,本局於114年12月22日會同貴廠環保組及沙崙儲運課人員進行後續追蹤,貴廠仍無法提供該工程產出廢棄物(噴砂廢棄物 D-2407)之合法清運聯單或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之相關證明文件,惟貴廠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前揭一般事業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3-13 |
| 2 | 2025-09-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9月23日派員至本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50號稽查,發現廠內廢棄物第一貯存場石油煉製之原油貯槽之槽底沉降物(廢棄物代碼:A-6401)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0-13 |
| 3 | 2025-09-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原油常壓蒸餾程序-原油蒸餾程序(M02)」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1954-18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4年9月2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作業,會同貴廠人員稽查時污染源運作中,查現場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參數,其中洗滌塔A02C之監視儀錶(pH計)有故障情形,與許可證核定(頁次:24/26) 維持各設備監視儀錶正常顯示及運作不符,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25 |
| 4 | 2025-08-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65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該事業為石油化學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038-2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8月27日派員會同該事業人員至廠區查核,發現逕流廢水放流口(RD05)有異常排水情況,至廠內查看發現該事業廠區內之洗衣部洗衣機具(全自動洗脫機)及體育館旁附設廁所外之洗手台(洗滌污水),所產生之生活污水據該事業人員表示會由該逕流廢水放流口(RD05)排出,現場判定雨污水未分流,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18 |
| 5 | 2025-06-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25日。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經查貴事業為石油化學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038-2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30日派員前往現場執行CWMS(自動監測(視)設施)斷電測試,實施標準液pH4、pH10及導電度1413us/cm及12880us/cm比對,復電後,查現場文字檔狀態碼皆為10(正常值),未呈現11(超標值)、30(無效值)或91~94(監測設施代替值),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07 |
| 6 | 2025-06-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59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觸媒裂解程序(M27)」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711-03號)等,稽查時污染源運作中,該製程需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本日稽查時污染源操作中,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作業,本日會同廠方人員共計進行49點次設備元件抽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編號:FC2-14090-F-030-S濃度淨檢測值為8846.8ppm(背景值為1.2ppm)及編號為FC2-14090-V-020-S濃度淨檢測值為6107.8ppm(背景值為1.2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000 ppm),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處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13 |
| 7 | 2025-06-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9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污染源-裝載場作業中,執行排放管道編號P34D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異味值為13,2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 | 待改善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10 |
| 8 | 2025-06-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程序–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302-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4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 現場作業中,貴廠自113年2月28日起由本府核准該製程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查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編號:A34E吸附設備1年內(即113年2月28日至114年2月27日)僅於113年7月9日更換活性碳1,000公斤1次(許可核定內容:1年更換1次,1次更換2,000公斤);次查排放管道(P34E)設置之採樣孔位置,經實際測量採樣點上游擾流區距(H1)=1.070公尺(許可證範圍:2.400公尺)及採樣點下游擾流區距(H2)=0.450公尺(許可證範圍:0.600公尺),排放管道(P34E)採樣孔設置位置不一致, 綜上缺失,貴廠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30 |
| 9 | 2025-05-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93986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氫氣製造程序(M17)」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651-04號)等,該製程需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本日稽查時污染源操作中,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作業,本日會同廠方人員共計進行251點次設備元件抽測。檢測結果,共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5,000ppm,編號為HS2-12410-V-040-G濃度淨檢測值為6792.4ppm(背景值為2.6ppm),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處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06 |
| 10 | 2025-04-24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貴公司所屬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本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本市龜山區油廠段208(部分)地號土地)執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證,查證結果顯示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最高達2,21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毫克/公斤);地下水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最高達112毫克/公升,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10毫克/公升);故本府依土污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於114年5月29日以府環化字第1140134932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公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03 |
| 11 | 2025-03-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93986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4)」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302-01號)等,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 二、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4年3月26日至貴廠(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UL2-18100-V-030-S淨檢測值為6,729.9ppm、UL2-18100-F-110-S淨檢測值為5,203.9ppm、UL2-17530-V-020-S濃度為5,051.3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000ppm),依法告發處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5-26 |
| 12 | 2024-12-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83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6日13時30分接獲貴廠通報當日12時許發現廠內航空燃油管線下方沙孔滲漏至土壤及地下水事件,本局於當日14時派員至貴廠稽查,查貴廠航空燃油輸送管線(N區10"P24309至沙崙)下方管線沙孔銹蝕,致該油品滲漏至土壤,另於該疏漏點鄰近之廠外地下水監測井內發現大量油污殘留,污染地下水體,貴廠雖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惟未限制或縮小污染影響範圍,本府環境保護局認定未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11 |
| 13 | 2024-11-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觸媒裂解程序(M027)」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711-02號),稽查時污染源運作中,該製程需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六章設備元件規定,其中淨檢測值不得大於一萬ppm。本次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作業,今日會同廠方人員共計進行207點次設備元件抽測,其中檢測共有1點設備元件之檢測值大於一萬ppm,元件編號:FC2-13050-F060-S;檢測濃度:11494 ppm(背景1ppm),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8 |
| 14 | 2024-11-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1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環空操證字第H6501-07號),案經貴廠於113年11月3日8時44分發生火警事故,本府消防局接獲民眾報案再電洽貴廠確認火警事故後,於113年11月3日9時15分轉知本府環境保護局,查貴廠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07)中真空蒸餾塔之柏油管線閥門堵頭洩漏,導致柏油洩漏後產生燃燒引發火災,現場已關閉該作業並以木屑鋪設,惟貴廠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07)之製程因突發事故(火災),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時,雖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後於113年11月3日10時23分向本府通報,未依規定於事故發生後至遲1小時內通報本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8 |
| 15 | 2024-10-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36),操證字號:H6477-06號」,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排放管道監測設施之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應每日及執行監測設施維護作業後進行1次。 經查桃園市CEMS管理平台每日校正值資料,發現上開製程排放管道(P044)113年8月11日未執行氮氧化物排放流率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核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1 |
| 16 | 2024-10-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係從事石油化學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 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038-24號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113年10月3日、4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貴廠因113年10月2日上午輸送高級柴油管線(GA2422/S 五股至石門)鏽蝕,造成油品滲漏至土壤後經箱涵洞內滲出,流至後街溪之情形,造成後街溪(南崁溪支流)水體污染,本府環保局稽查時該涵洞仍排放廢油之情形,惟貴廠未於發生三小時內向本府環保局通報,且採取之緊急應變措施不足。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07 |
| 17 | 2024-10-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查貴廠因大雨沖刷廠內作業區地面殘留油漬,導致含廢油之水經廠內雨水溝,流至逕流雨水放流口(RD03),並續流至後街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8 |
| 18 | 2024-03-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管制編號:H4803507)從事石油煉製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4),操證字第H7302-00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3月11日至該廠(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1段50號)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UL2-16871-V-010-S)檢測濃度1萬1,361 ppm(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0條第1項第2款。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19 |
| 19 | 2024-02-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烷化程序(M32)」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617-03號),該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5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本府環保局於113年2月22日派員至該廠(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稽查,查該廠排放管道P040之氮氧化物於113年2月4日9時(174.07ppm)、10時(182.26ppm)、11時(203.72ppm)、12時(201.7ppm)、13時(182.66ppm)、14時(175.58ppm)、15時(175.79ppm)、16時(157.8ppm)有8筆實際超標(排放標準為150ppm)之情形;另查超標期間每日校正報告各監測項目之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符合法規規格值,測值皆屬有效數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氣狀污染物之監測數據,其1小時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值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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