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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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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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0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福源里湖山街二○八號、二一○號 | 明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線上審查功能(案號:OOO),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已於113年1月4日註銷,貴事業未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且遲於113年10月18日才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1-13 | |
2 | 2019-10-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湖山街208號 | 明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塔(A101)之洗滌器壓降為44mmH2O(許可操作範圍值:10~30mmH2O)、洗滌塔(A102)之洗滌器壓降為74mmH2O(許可操作範圍值:10~30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4-29 |
3 | 2018-04-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福源里湖山街二○八號 | 明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整流器底部破損漏油,疏漏致污染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依規定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本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3 | |
4 | 2017-02-21 | 水污染 |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福源里湖山街208號 | 明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105年4月21日及106年2月7日繞流排放廢水,一年內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二次限期改善,仍於106年2月21日繼續違反該法規定,屬同法第73條第1項第2款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另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3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50017863A號函釋,繞流排放廢水行為係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嚴重污染附近水體品質之行為,故認定屬違規情節重大。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2017-03-13 | |
5 | 2016-04-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福源里湖山街二○八號 | 明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6-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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