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鴻嘉彩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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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4-05-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貴公司印刷作業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13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茶專路147號 | 鴻嘉彩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路147號地下1樓、147號2樓、147-1號地下1樓及147-2號地下1樓設置工廠,從事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公司製程係為平版印刷作業,作業程序:原料>印刷>裁切>裝訂>成品,且112年植物性油墨總實際年用量為9.854公噸,係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七批第二類印刷作業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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