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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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0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西濱東華路往林口 | 家泰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A)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7 |
2 | 2023-11-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東勇街616巷80號 | 家泰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1月27日19時30分接獲消防局通報該址發生火警事故,經查廠內存放之機油、潤滑油經廠房排水口外流至灌溉溝渠,於灌溉溝渠表面見有浮油污染管制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17 |
3 | 2023-08-1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臺北國際航空站) | 家泰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05 |
4 | 2023-03-0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西濱東華路往竹圍 | 家泰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5-02-11 |
5 | 2023-02-2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國際機場北側入口處 | 家泰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P-786、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14 |
6 | 2021-05-21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411巷196弄內(東勇段784地號) | 家泰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核准將廢棄機動車輛貯存於本市八德區和平路411巷196弄內(東勇段784地號土地),惟貴公司回收業登記證廢棄機動車輛核准貯存場應為本市八德區大仁段268、270地號,明顯與登記證核准貯存位置不同,違規貯存地點未有登記。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6-21 | |
7 | 2020-03-2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動力檢測站 | 家泰有限公司 |
違反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6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於109年3月25日至本局中壢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檢驗,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46-RS)黑煙排放檢測值為76%,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4-01 |
8 | 2019-10-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建新街400號402巷旁(桃園區介壽段275地號) | 家泰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004-6號),惟將廢機動車輛貯存於本市桃園區介壽段275地號,未申請變更回收貯存廠(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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