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優璇工程行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8-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大鶯路1541巷涵洞口 | 優璇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25日會同臺端及實際駕駛人廖經展(下稱○○)到案說明,○○表示廢棄物來源係於新北市施工所產生之水泥塊(營建混合物,R-0503),下班時駕駛工程行車輛行經案內地點(本市大溪區大鶯路1541巷涵洞口),將上開廢棄物堆置於該址,臺端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前揭一般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至114年1月24日完成改善;本局再於114年8月5日進行複查,會同臺端至上開廢棄物暫置地點(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三路335巷24之19號倉庫)勘查,現場見有堆置營建混合物(R-0503)之情事,惟臺端仍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簽訂相關合約清除、處理前揭一般事業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19 |
| 2 | 2024-12-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溪區大鶯路1541巷涵洞口 | 優璇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25日會同臺端及實際駕駛人廖經展(下稱○○)到案說明,○○表示廢棄物來源係於新北市施工所產生之水泥塊(營建混合物,R-0503),下班時駕駛工程行車輛行經案內地點(本市大溪區大鶯路1541巷涵洞口),將上開廢棄物堆置於該址,臺端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前揭一般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5-07-18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