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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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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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成功街11號 | 名絨股份有限公司八德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15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查獲貴廠於廠區大門區域露天堆置待清理之污泥、廢木材等廢棄物,惟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24-10-04 | |
2 | 2022-02-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白鷺里成功街一一號 | 名絨股份有限公司八德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2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廠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 (M02)」之燃油鍋爐(E005)操作中。惟貴廠未於M02許可證到期日屆滿前三到六個月辦理展延,稽查當日M02許可證有效期限已逾期失效,貴廠仍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14 |
3 | 2021-07-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16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成功街11號 | 名絨股份有限公司八德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10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於110年6月15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8085),限期110年7月15日前完成改善在案,貴廠於110年7月13日提送放流水合格報告書,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15日派員查驗,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3.5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1-09-09 |
4 | 2021-05-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成功街11號 | 名絨股份有限公司八德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1.8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 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23 |
5 | 2019-04-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白鷺里成功街11號 | 名絨股份有限公司八德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貴廠重油貯槽及防溢座基底龜裂破損造成重油疏漏地面情形(0.5公噸),而滲漏地面油品造成茄苳溪河岸邊坡孔洞冒出油花污染,貴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後雖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將疏漏油品清理完成,惟貴廠重油貯槽及防溢座基底老舊龜裂疏於維護,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16 |
6 | 2016-08-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白鷺里成功街11號 | 名絨股份有限公司八德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6-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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