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禾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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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4-05-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段一一三五、一一三八、一一三九、一一四一、一一四二、一一五○、一一五一地號 等七筆 | 禾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汽車運輸業場站及其附屬設施(倉庫)新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保局派員至禾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汽車運輸業場站及其附屬設施(倉庫)新建工程(地號:本市八德區大發段1135,1138,1139,1141,1142,1150及1151地號等7筆土地)稽查,現場發現前述新建工程已先行動工,惟該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地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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