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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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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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三段三八八巷三六號 | 弼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瀝青拌合程序(含堆置場)-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3264-06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1年4月20日起至114年10月22日止。查貴公司前述製程屬「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08旋轉式乾燥爐、E009網篩機、E010貯料倉、E011秤重設備、E012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及E014貯料倉之排放管道P002,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第一季進行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定期檢測,惟查貴公司至113年3月31日前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第1次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16 |
2 | 2024-04-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三段三八八巷三六號 | 弼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瀝青拌合程序(含堆置場)-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3264-07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7月22日起至114年10月22日止。查貴公司前述製程屬「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01旋轉式乾燥爐、E002網篩機、E003貯料倉、E004秤重設備、E005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006旋轉式乾燥爐及E007貯料倉之排放管道P0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第一季進行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定期檢測,惟查貴公司至113年3月31日前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第1次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11 |
3 | 2018-06-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三段三八八巷三六號 | 弼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稽查時旋轉式乾燥爐(E008)作業中,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慣性集塵器(A002)壓降顯示為0以下(許可證登載內容為1~10㎝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15 | |
4 | 2018-06-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龍潭區中原路三段388巷36號(弼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弼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次稽查作業中,貴公司旋轉式乾燥爐(E001)爐體銜接處破損導致廢氣逕由該破損處逸散,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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