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魯米科技有限公司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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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龍潭區工五路230號(魯米科技有限公司) | 魯米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於113年5月22日派員發現783-KM車輛載運貴公司產生之鐵桶盛裝不明廢溶液,經循線至本市龍潭區工五路230號稽查,貴公司未將貯存於該址之廢液或廢溶劑(經檢測結果:廢液閃火點小於60℃,代碼:C-0301,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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