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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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龍潭區民生路141巷13弄25號對面(龍潭區龍吟段941-38、941-39地號土地) | 玄全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辦公室隔間裝潢工程,於本市龍潭區龍吟段 941-38、941-39地號土地暫置拆除工程所產生之廢棄物(辦公室拆除舊隔間所產生之廢石膏板及石膏碎塊等),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廢石膏(代碼:D-0401)未妥善貯存,且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散落污染地面。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24-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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