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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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0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303號 | 定豐養豬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案經本局於113年9月6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303號稽查,臺端於該址經營定豐養豬場,查獲場內豬舍未妥善清洗,導致異味產生及蚊蠅滋生,有礙附近環境衛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9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1-11 | |
2 | 2024-09-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303號 | 定豐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303號經營定豐養豬場,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2335-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5日派員至貴場稽查,查獲初級沉澱池(T01-03)有一多餘管線連接至傳統厭氣池(T01-05),與貯留許可文件內容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08 |
3 | 2024-07-1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303號 | 定豐養豬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案經本局於113年7月16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303號稽查,臺端於該址經營定豐養豬場,查場內盛裝廚餘之容器破裂及傾倒,且廚餘滲漏殘留至地面,導致異味產生及蚊蠅滋生,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0-24 | |
4 | 2021-11-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303號 | 定豐養豬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稽查時查獲臺端之燃木鍋爐以廢木材為燃料燃燒中,惟現場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於鐵皮屋破損處散布至場區周界外空氣中,並判定排除水蒸氣干擾之情形,造成空氣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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