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1-1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橫山鄉內灣村永豐橋頭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02-Q8)於114年11月12日行經內灣風景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12 |
| 2 | 2025-04-2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竹南科學園區(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J-7367)於114年4月28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5-27 |
| 3 | 2025-03-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1段、忠孝路口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N-5328)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09 |
| 4 | 2024-11-1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西濱東華路往竹圍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一項次七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T)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4 |
| 5 | 2024-07-0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永貞路(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J-7367)於113年7月9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6 |
| 6 | 2024-04-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南庄鄉苗21線6K處前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4月15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派出所,查獲鄧裕文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LC-1067)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南庄鄉苗21線6K處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04 |
| 7 | 2024-03-18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中華路六段45號前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惟實際行駛路線(位置)與隨車攜帶之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明顯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4-06-17 |
| 8 | 2024-03-1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苗栗市宜春路(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1525)於113年3月13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8 |
| 9 | 2023-11-1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南勢街200號前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C-***)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駕駛人欄位未填寫詳細日期,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17 |
| 10 | 2023-06-0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苗栗市宜春路(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1525)於112年6月2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02 |
| 11 | 2022-03-2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國際機場南側入口處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02-Q8、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1年3月2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05 |
| 12 | 2021-11-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一段與文明街口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8950)載運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31 | |
| 13 | 2020-07-1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23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桃園市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之規定,並依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車輛(車號:KLD-215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21 | |
| 14 | 2019-12-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長威段244地號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係本局於108年12月12日至湖口鄉長威段244地號稽查,現場一砂石車輛載運剩餘土石方,車頭號碼:KLE-3036,車斗號碼:HH-668,該車無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據砂石車輛駕駛許○○表示,該車載運剩餘土石方係產自新豐鄉福龍段福龍小段,車輛係屬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貴公司前揭車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14 |
| 15 | 2019-08-0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5巷口處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車輛載運剩餘土石方、建築材料、一般廢棄物或其他物品,於運輸途中滲漏、散落污染道路、地面 (曳引車車號:K*-*3,載運泥砂污染路面)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08 | |
| 16 | 2019-03-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基隆市 | 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20號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基隆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108年3月18日現場攔查後並通報本局,本局立即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自來水公司「基隆市信義區教孝街3巷、5巷、7巷、55巷汰換管線工程」,於本市信義區教孝街3巷、5巷、7巷、55巷進行管線工程,其挖掘之土石方經由駕駛(范○○)車輛(車號:KLE-3281)載運至本市信義區深澳坑路20號,惟現場駕駛(范○○)無法提供隨車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相關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16 |
| 17 | 2017-07-0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民安街附近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車號:085-ZY﹞違規丟棄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8-06-14 | |
| 18 | 2016-12-1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民權大橋旁 | 國照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值 不透光率污染度:4.9m-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7-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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