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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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3-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命貴公司金屬品加工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12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梅高路二段517號 | 德積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新屋區梅高路二段517號從事金屬製品加工製造作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2日、3月14日、3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製程:原料(鋼鐵加工補強)>噴砂>油性及水性塗料>風乾>成品,111年總實際研磨材料用量約4.2公噸(達3公噸以上),另查該廠面積為1,083平方公尺(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且生產設備-空壓機之馬力為74.57千瓦(達2.25千瓦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二批第二類金屬品加工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3-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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