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義興臭豆腐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6-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新興路177巷13號旁 | 義興臭豆腐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市平鎮區新興路177巷13號旁經營義興公園臭豆腐,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烹飪區作業中,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環境部核准之檢驗機構(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進行周界空氣污染物(異味)檢測,檢測結果周界採樣排放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1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異味排放標準(1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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