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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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007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石磊里三民路二段718巷120號 | 正揚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係從事畜牧業(正揚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804-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0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場廢水收集管線脫落,導致畜牧廢水疏漏由雨水道流至場外溝渠,造成溝渠污染,且未於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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